各分工会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及我省实施意见,加快培育更多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(名匠),带动建设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,根据《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(名匠)培育工程实施办法》(豫教科文卫体工〔2024〕43号)、《关于推荐2026年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(名匠)培育对象的通知》(豫教科文卫体工〔2026〕27号)要求,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开展2026年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(名匠)培育对象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条件
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(名匠)培育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(一)政治素质过硬。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忠诚的政治品格,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、爱岗敬业、职业道德高尚,积极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。
(二)专业能力突出。已取得高级职称(或高级技师)及以上技术等级(技能等级);目前仍在生产、技术一线岗位工作,在引领力、成就力、创新力、专注力、传承力等“工匠五力”方面具有良好发展潜力;在技术创新、技术攻关、工艺改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,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;在本行业或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,获得业内广泛认可。
(三)符合培育方向。推荐对象应重点面向新质生产力相关领域,优先推荐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专项的单位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等单位的人员,同时兼顾其他领域人员。培育对象应具有5年以上一线生产或技术工作经历,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。
二、推荐数量
各分工会作为推荐单位,负责组织推荐工作,每个分工会推荐不超过1名,校工会将按照程序择优遴选2名推荐给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。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(名匠)培育对象,培育期为1年。
三、遴选程序
由推荐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申报,并根据申报条件严格审核,择优推荐人选。申报人选应围绕“工匠五力”提供反映其专业能力和业绩的支撑材料(内容提纲参照附件3)。
校工会组织校内资格审查和评审,推荐2名到省教科文卫体工会,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将组织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,经研究后确定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(名匠)培育对象名单,发文公布并组织实施培育,对完成培育任务、综合评价合格的,颁发“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(名匠)”证书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行业大工匠(名匠)培育工作的重要意义,把该项工作作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,严把人选推荐关口,坚持好中选优、宁缺毋滥,确保推荐人选的整体质量。
(二)规范审核流程。各分工会须恪守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严格对照推荐标准开展工作,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,推荐材料中如有涉密信息,须按照保密管理相关要求完成脱密处置后报送。
(三)按期报送材料。请于2026年10月20日前,将《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(名匠)培育对象推荐表》(附件1)《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(名匠)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2,excel版)以及相关支撑材料(提纲见附件3,PDF版)等材料发送至校工会邮箱yuangonghui2005@163.com,纸质版材料送至行政楼302房间。
联系人:常红艳 0377—62233312 15038710100
附件:1.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(名匠)培育对象推荐表
2.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(名匠)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
3.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(名匠)培育对象支撑材料参考提纲
南阳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
2026年9月30日